简要说明

    一、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
    本篇资料反映了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状况,主要包括能源生产、消费及品种构成,能源生产和消费弹性系数,生活用能源消费量及地区能源平衡表等资料。
    二、本篇资料的来源
    本篇资料来源于全省能源平衡表,由省统计局工交处编制提供。能源平衡表的编制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、工程兵以外的全部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。
    三、关于数据口径与计算的说明
    1.一次能源生产量,采用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统计数据。
    2.行业分类采用现行统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。
    3.能源平衡表中的库存量、进口量、出口量和消费量,根据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的数据综合评估得出。进口量中包括我省轮船飞机在国外加油量,出口量中包括外国轮船飞机在我国加油量。电力、热力折算成标准煤时,分别按照当量、等价两种折标系数计算。电力和热力折算标准煤的当量系数分别为1.229(吨标准煤/万千瓦时)、0.0341(吨标准煤/百万千焦);电力和热力折算标准煤的等价系数,按平均发电、供热标准煤耗计算。
    4.本篇出现的“煤炭”,包括原煤、洗精煤、其它洗煤和煤制品(即型煤),不包括焦炭。